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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批评!南宁6家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涉嫌非法经营
2月3日,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部门发布通知,
批评非法房屋租赁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依法、诚信管理意识,维护南宁房地产市场管理秩序,现对广西基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广西迈左林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广西首源长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念家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南宁粤蜀志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永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及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并将有关违法线索移交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处理结果作为信用档案中的不良信息记录。要求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依法开展相关业务,规范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涉嫌非法经营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名单(第一批)
“负首付”房,靠谱吗?
所谓“负首付”,即买方只需在贷款协议上签字即可获得房屋所有权,同时也可获得大量费用。这些额外的资金无论是用于装修还是其他用途,都不会影响买方成为房地产的合法持有人。
这种“新”房地产交易模式备受争议。有些人认为这是一种骗局。即使房地产市场进入下行周期,买房一分钱也太离谱了。其背后隐含的风险可能会使买家面临巨大的财务风险,应谨慎对待。其他人认为这是一个难得的“上岸”机会,询问哪里有办法购买“负首付”房屋。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负首付”和“零首付”涉嫌违法。因此,其风险不仅在于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可能会实施违法行为,而且在看似减少购房支出的情况下,他们实际上会增加购房投资,甚至钱房都是空的。
5月26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禁止参与/协助买房首付》、郑重提示“零首付”等违法行为。
提示指出,“买房负首付”违反了国家相关金融信贷政策,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不炒房”的定位,禁止以任何形式参与/协助以“负首付”或首付分期付款为噱头的房屋宣传和销售代理。
负首付是什么?
张超是两个孩子的父亲。由于没有房间,他两年内因各种原因搬了三次家。“负首付”消息出现后,他立即联系了房地产经纪人,了解具体流程。
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现在的收入可能需要五六年才能节省首付,但他的孩子需要一个稳定的成长环境,所以他可以接受,如果他不需要突然花很多钱,即使总价很高。”贷款实际上并没有增加到每个月。”
据张超介绍,和他有类似想法的朋友并不少。他们还成立了一个购房小组,交换是否有。“但我们还没有找到一套合适的房子,可以‘负首付’。”
事实上,虽然一些社交平台上出现了房地产经纪人发布的“负首付”广告,但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大多数房地产经纪人“秘密”,所谓的“负首付”房屋并不容易买到。
南宁一家房地产中介店的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市场上早就有“负首付”的房子了。但他承认,他们不接受这样的名单,“这不容易放在桌子上,当然不符合一般的购买过程,一般是私人操作。”
那么如何实现“负首付”呢?
例如,100万套房子的实际首付是20万,贷款是80万。通过虚构交易金额130万,首付26万,贷款104万。因此,购房者“欺骗”的贷款金额为104万减去80万,为24万。当购房者拿到24万,还清20万的首付时,剩下的4万,贷款金额高于房屋的实际交易金额,可以实现所谓的“负首付”。
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类事件本质上是虚构的购房合同,然后提高购房价格,以骗取更多贷款支付首期款。“这是一种典型的贷款欺诈行为”。
“低首付”“零首付”
广州一位资深房地产人士李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暂时没有在市场上听到“负首付”,但她承认,今年5月前广州房地产市场交易表现不佳,除了城市改善房地产和一些高端豪华住宅销售相对较好,郊区交易率并不理想。
根据第三方数据,今年1月至5月,广州商品房网上签约成交额为439.6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8%,累计成交额为1472.79亿元,同比下降27.9%。其中,一手房成交面积为320.3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1.79%。
李柳说:“一些房地产甚至推出5%的首付比例作为营销手段。在增城区、花都区和从化区,一些房地产只需要7万或8万元的首付就可以‘上车’。”。
事实上,不仅仅是“低首付”
据相关报道,惠州市惠阳区东方铂悦府推出“历史上最大折扣”-零首付,送车位,售房后单价约8700-9700元/平方米。相比之下,该项目的最高平均备案价格高达1.52万元/平方米。
由于降价幅度较大,东方铂悦府引发投诉。目前,促销活动已停止,房地产已被锁定,未售出的房屋处于“无法销售(锁定)”状态。
5月21日凌晨,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发展局发布《关于整顿房地产市场、严厉查处违法销售行为的通知》。具体内容包括严禁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在商品房交易中首付、首付、零首付、中介营销首付等。
此外,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注销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发布虚假销售信息、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法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
严跃进认为,由于房地产市场整体处于下行阶段,在销售萎缩、库存积压和资本链日益紧张的压力下,各种营销噱头自然诞生,这也是应对市场形势的无奈之举。
根据克而瑞数据,2022年上市典型房地产企业69家,净利润亏损34家,占近一半,比2021年10家进一步扩大,其中2022年上市房地产企业13家,净利润亏损超过100亿元,连续两年净利润亏损9家。
律师:也许钱房两空
早在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央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首付融资、首付分期、变相首付。
但事实上,对于那些没有足够资金的人来说,“负首付”、“低首付”和“零首付”无疑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概念。但事实上,这背后有许多潜在的法律风险。

2022年,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上渡派出所破获一起以“零首付”为噱头的常规贷款案。该案涉及4处房地产和8名受害者,涉及近70万元。
2019年初,渴望买房的方女士不小心看到了一家公司的“零首付”购房广告。在“低利率、无担保、无担保”等优惠条件的诱惑下,方女士立即提出了购房意向。
但在抵押贷款还款日期,方女士发现抵押贷款显示不需要偿还。去银行核实,她很惊讶:她的房子已经被转售了。
事实上,诈骗团伙以帮助预付首付(即“零首付”购房)的名义诱使客户购房,并要求客户签署大量借据、承诺书、委托书、购房合同等文件。房屋转让后,公司以“行业规则”为由,引导客户办理房屋销售委托公证、装修贷款和信用贷款手续,并引诱客户将贷款套现给公司统一“还款”。待套现金额到手,公司便利用事先办理的卖房委托公证等材料,将房产转售给他人。
“早期签订的空白合同经常被嫌疑人改为贷款合同。此外,由于销售公证,买方欠款已成为事实,房屋销售也是不可避免的结果。”案件警方林忠强解释说:“仅从民事角度来看,犯罪分子通过骗局提前获得的‘证据’是有效的。”
这样,犯罪分子就可以公开出售和转让受害者的财产,被蒙在鼓里的受害者不仅失去了财产,还为此承担了外债。
据王玉臣介绍,在涉及“负首付”、“低首付”、“零首付”的实际操作层面,为了获得买方的信任,通过银行贷款审批,一般开发商将与买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包括真实价格和虚假高价格的合同。
其中,包括真实价格的合同用于向买方开具收据和发票,包括虚假合同和其他提供给银行贷款的材料。
但签订“阴阳合同”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王玉臣表示,银行经审查发现不会批准贷款,并可能影响买方的个人信用。
“即使银行批准了贷款,申请贷款的金额也会增加,增加购房者的负债成本,返还的本息也会增加,这实际上会增加购房成本。”他说。
中国农业银行一家分行的个人贷款经理刘和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银行只会向以自有资金为首付的购房者发放贷款,“不可能不查看抵押贷款的首付来源”。
他们通常要求贷款人提供收入证明和银行半年的流量,并在首付前检查他们及其配偶的贷款记录。”如果有贷款记录,我们必须及时偿还,并出具结算报告,信用卡的大透支也不能存在。”
他透露,一般在年初,银行会适度放松贷款审批规模,“贷款金额足够,基本合格我们将通过,但每年下旬,随着我们的金额,将不可避免地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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