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规银行机构放款——上海助贷
电话微信: 18516063429 ,欢迎咨询上海的公积金可以提取还贷吗,当天放款,[公积金提取,信贷贷最低2.55%额度300万-1000万|公积金提取],[法人贷年化3.8%额度最高1000万],[企业贷贷5%最高1000万],[房产抵押贷最低3%],[大额垫资万6元每天],[车抵GPS或不押车]
关闭上海公积金中心,还款将受到影响?不准确,我们也应该注意这些
近日,网上传言“上海公积金中心因疫情关闭,3月份公积金相关业务暂时无法完成,后期具体开放时间无法预测。因此,公积金贷款还款中的员工可能会受到这种情况的影响。公积金中心建议员工在相关还款银行账户中留出足够的还款金额,避免自动扣除失败,导致逾期还款影响个人信用调查。”许多市民问上海谣言平台,这个消息准确吗?
为此,上海谣言平台向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上海公积金中心表示,目前已开辟了各种在线业务处理渠道。住房公积金补充支付业务可以在线处理。单位开户、公积金账户转账、封存等住房公积金业务均提供在线处理渠道,存款单位和员工可通过“一网”、“上海公积金”应用程序等渠道在线处理。
网络传说中“公积金还贷扣款失败”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因疫情未能及时汇缴公积金,影响4月份公积金提取还贷。不是公积金线下网点关闭的关系。
在此,上海公积金中心提醒,如果单位未能及时汇款公积金,影响借款人及时还款,请在约定还款日期前在贷款还款卡中存入(或保留)至少一个月的还款资金,以便在约定还款日全额还款。请通过商业银行网点和在线渠道存入足够的资金进行还款。
上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经济适用房租金 限额提高到4500元/月
中国网络金融11月11日,根据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站,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经济适用房租赁实施意见的发展,为了增加新公民的住房公积金,年轻人缓解住房困难,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最近发布了城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经济适用房租金通知,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配套经营规则,明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经济适用房租金的条件、限额、材料、方法和渠道。
放宽提取条件。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租赁准入条件等相关政策,上海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经济适用房租赁统一管理,按规定完成租赁记录员工及配偶,符合连续全额住房公积金3个月,在上海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业务条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经济适用房租金。
提高提取限额。为进一步缓解经济适用房租赁工人支付租金的经济压力,合格租赁工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经济适用房租金,每个家庭(包括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租金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4500元。
优化处理流程。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经济适用房租金的,可以“零材料”、“零跑”通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在线渠道(住房公积金网wwww.shgjj.com)或“随申请”提交申请,同时授权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核实本人及配偶租赁信息等,经批准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住房公积金按月转入本人银行账户。员工也可选择在提前支付租赁费用后,向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申请一次性提取。
下一步,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坚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对经济适用房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在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以下是《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经济适用房租金的通知》的原文:
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经济适用房租金的通知
上海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6号
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关于加快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法﹝2021﹞12号)要求现就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取条件。职工及其配偶根据市经济适用房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等相关政策,租赁已被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经济适用房租赁住房统一管理,按规定完成租赁记录,符合连续全额支付市住房公积金3个月,在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等生效提取业务条件,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经济适用房租金。
2、提取限额。职工租赁经济适用房的,每户(含单身家庭)的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月的实际租金支出,最高月提取金额为4500元。月提取限额未来调整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另行公布。
三、提取要件及验证。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经济适用房租金应提供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同时授权委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查询、核实申请人及配偶租赁信息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能通过集中查询获取相关信息,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承诺并确认所提交材料或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同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信息验证和现场验证。如果申请人的租赁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办理租赁提取业务变更和终止手续。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审查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4、提取方式和时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经济适用房租金,一般采用转账方式。提取资金定期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V.提取处理渠道。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授权、授权、授权、服务”改革和优化商业环境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放在线验收渠道,方便员工办理提取手续。
六、骗取、套取行为处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欺诈性提取行为,追回欺诈性提取资金,取消职工在一定期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将其纳入信用调查系统;协助欺诈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操作规则。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本通知制定相关操作规则。

八、实施时间。本通知自2022年10月28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谭梦桐)
【流翼 BANK FINANCING】尊享直接对接老板
电话wx: 18516063429
我司专注于为上海小微企业、行业精英策划优质融资方案。为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了高性价比的融资方案,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站式助贷融资服务平台
